各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:
北京市总工会2022年度面向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购买管理岗位,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购买岗位类别
(一)党务管理岗位: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、副书记、党建工作专职人员(或党建筹备组负责人)等。
(二)工会工作岗位:包括社会组织工会主席、副主席、工会工作人员(或工会筹建负责人)。
(三)专业管理岗位:包括项目主管(含心理咨询、社会工作、职业培训等专业)、媒体宣传主管等专业工作人员。
(四)社会组织业务发展和工会工作需要的其他专业人员岗位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申报市总工会购买社会组织管理岗位的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,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.依法在民政机关正式注册登记、按时参加年检且连续2年年检合格,内部管理规范、制度健全;
2.业务范围与服务本市职工群众相关,规模和社会影响力较大;
3.已建立党组织和工会组织,或符合建立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条件,愿意在市总工会指导下积极推进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筹建工作优先。
(二)申报党建管理岗位的社会组织还应具备以下条件:
1.属于单一型社会组织的,专职工作人员中党员(含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)人数应不少于5人;
2.属于会员制社会组织的,专职工作人员中党员(含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)人数应不少于3人。
(三)申报工会工作岗位的社会组织还应具备以下条件:
1.属于单一型社会组织的,与社会组织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人数应不少于10人;
2.属于会员制社会组织(行业协会类)的,与社会组织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人数应不少于5人,且会员单位职工总数不少于100人。
三、岗位人员职责
(一)履行岗位工作职责
购买管理岗位人员除承担本单位明确的业务工作外,还必须同时履行购买管理岗位类型对应的岗位职责,通过购买岗位在促进党建、工建工作,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发挥显著作用。
社会组织申报管理岗位时,须在申报书中明确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,并将作为评审和中期评估、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(二)配合完成市总工会安排的相关任务
1.配合做好购买管理岗位人员的中期评估和绩效考核工作;
2.积极关注并报送本行业、本领域劳动关系及职工队伍动态、信息;
3.积极配合、参与市总工会安排的各项活动。
四、经费额度及期限
每家社会组织可申请一个岗位,每个岗位给予5万元的经费补贴,使用期限为2022年1月至12月。
五、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
(一)网络在线申报(2021年11月25日)
申报系统为北京市总工会信息管理系统,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《工会信息管理系统-社会组织购买岗位使用指南》;原“北京工社网”用户,可使用工社网用户名登录“北京市总工会信息管理系统”,密码已重置为123456,登录后请自行修改。
截止时间:2021年11月29日(星期一)下午17:00。
(二)开展岗位评审(2021年12月初)
(三)发布岗位名单(2021年12月初)
在北京市总工会官网发布购买岗位名单(公示2天)。
(四)拨付岗位经费(2021年12月中旬)
获得购买管理岗位的社会组织。
与市总工会签订工作承诺书,连同岗位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(加盖社会组织公章)和经费收据一同提交至市总工会,市总工会向社会组织拨付相应经费。
(五)岗位中期评估(2022年7月)
采用书面评价方式进行购买管理岗位人员中期业绩评估,主要评估上半年岗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。
(六)年度绩效考核(2022年11月)
采用书面评价和现场汇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考核内容为相关人员履行岗位职责、完成岗位任务的全面情况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
1.工会信息管理系统-社会组织购买岗位使用指南 附件1:02-工会信息管理系统--社会组织用户用户手册.docx
2.北京市总工会购买社会组织管理岗位申报书 附件2:北京市总工会购买社会组织管理岗位申报书.docx
政策咨询电话:83570325
技术支持电话:18311494857
北京市总工会社会联络部
2021年11月24日